如果你,配偶,家庭,我想,有一

提問: 我該不該放走我的愛,和我的初戀情人重歸于好? 問題補充: 我和前男友是七年前認相戀的,在一起三年我們分手。不是感情問題,是我和他父母關系不好。我覺的讓他在中間很難做。他沒錢給不了我更好的生活。我們分開沒多久,我和他堵氣就和一個一直暗戀我的人結了婚,并且有了女兒。他在一年前結婚了,有了兒子。其實我一直等他來找我。想打電話又怕打擾他的生活,就在朋友那打聽一下。他和我一樣偷偷的打聽我。平靜就在過年被打破,我換了新號碼給他發了新年短信,他把電話打過來了我們聊了很多。又在網上見了一面,沒想到我們四年沒見感覺依然和以前一樣好。我們都哭了。他提出我們和好,他說失去了才知道什么才是最真貴的。我們能重新組成個四口之家嗎? 医师解答: 你好!理解你們因父母的原因而選擇分手,現在有一種失而復得的幸福感。如果你們要重組一個四口之家,你們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問題:一是你們雙方的配偶是否愿意放棄孩子的撫養權;二是你們的孩子是否愿意與你們組成一個新的家庭;三是兩個家庭的離異會給雙方的配偶造成傷害,給對方的家庭造成傷害,你們可否有勇氣去面對問題;四是新家庭可能會遇到一些你們原本意想不到的問題,比如你們是否會介意,因教育問題與原來的配偶保持正常的溝通等等。如果你們對于面臨的這些問題都有心理準備,愿意去一起承擔,我想答案是明確的,如果你倆的心里其實有很多的顧慮,請再考慮考慮!有不明白上 寬心網 找心理咨詢師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yaeero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