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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城市,健康,食品,不能吃,就象

提問: 懷孕了要多吃動物肝臟嗎 問題補充: 医师解答: 過去吃動物肝臟和血主要是為了補血。現在大城市的生豬不能吃肝臟,因為,因為,豬肝和血等內臟中的有害成分如蘇丹紅等比肉高幾十倍。現在大城市的豬肝和血不能吃,因為,大城市的豬都是經過長途運輸來的,豬經過長途顛簸后,處于暈眩狀態,所以皮膚表面是不可能紅的。只有農村豬圈里的豬才能看見豬皮膚是紅的,這也是生豬健康的標志。同時也成為豬是否健康的驗收標準。要想使長途運輸的豬達到“膚紅”的健康標準,正常情況下需要飼養1~2周左右,現在的豬販們使用了一種稱作“膚紅素”的東西,實際上是一種含有“蘇丹紅”或其同類的紅色脂溶性色素,只要在豬販到目的地前,給予口服或注射“膚紅素”,就可以在1小時左右達到膚紅的“健康豬的驗收標準”。但是注入的“膚紅素”對人是可以致癌的。目前大城市上市的豬幾乎100%是這種豬的肉。其特點是骨頭斷面特別紅,腓骨放入盆中,加入水整盆水會很快變成紅色。就象紅墨水放入水中一樣。所以,這樣的生畜肝臟和血是不能吃的!!!這是普遍現象,特別是要經過運輸、按傳統經驗“生豬皮紅、毛亮是健康標準”驗收生豬的國營屠宰場,都存在這個問題。由于目前沒有蘇丹紅等色素的快速、價廉、方便的檢測方法,也沒有限制的標準!就象牛奶沒有“三聚氰銨”限制標準一 樣!!經過10多年已經擴展到幾乎所有的生畜。現在,大城市附近都有所謂“**生畜美容場”,專門做這種害人的“勾檔”。問題的關鍵:一是有關部門只管對自己有利益項目收費,興趣大、投入多;沒有管真正危害大眾的這些沒有標準規定的事情。二是食品標準的制定存在根本性的問題,沒有強制規定“凡用于食品的,不允許加入任何沒有許可的添加劑”,只是規定了允許加入添加劑的標準。所以,不法商人可以想盡各種方法,繞過規定的項目檢查。三是沒有嚴厲的法律規定來處罰。如果法律規定,“凡是在用于疏菜、生畜、雞、魚等食品原料中使用未經許可的的添加劑的,必須承擔十萬元(最少)至經營金額100倍(最多)的罰款(暫時負擔不起罰款的終生從其收入中扣除,只保留其基本生活費用,限制其購房、購車和外出旅游消費),終生禁止從事食品、藥品相關行業的工作,同時全國公開公布其照片和身份證號碼”。還會有誰敢亂來呢?四是目前管理水平低、不作為,犯罪成本低收益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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